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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惶论“刁民”》--中国需要“刁民”之崛起
楼主  2007-07-25 11:00:53   共有回复1篇
“刁”,原意本解为“狡猾,奸诈”,有无赖性质,汉典又解为“乖巧,机灵”之意。

“刁民”在古代一般被理解为狡猾奸诈,顽劣之辈,清乾隆在镇江微服私访时,因受了百姓之气,曾御笔亲批一句“穷山恶水,泼妇刁民”来形容镇江,徐州等地民风顽劣。所以自封建社会而来,“刁民”一般都被刻画为不收法纪,不遵教化的无赖之人。

当然,“刁”之一字本属于中性之解,即可以做为贬义,也可以做为褒义,本身在不同的环境,刁民之刁也就并非完全是无赖之说,刁民本也可解释为乖巧,聪明之人。

由于古代封建皇权社会,官吏一般被称之为“民之父母”,“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皇后也讲母仪天下,自然如有不服从官员教化之人也就成了刁钻无赖之辈。

而现代词典之内只有“刁”字之说,却无“刁民”一词,所以刁民一词只是上层的统治者附加给下层被统治者的一种形象污蔑而已,遵从可为“顺民”,反之即为“刁民”。顺民和刁民一说完全取决于统治者给予被统治者的一种观点态度而已。

随着新中国的成立,中国步入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步伐,《宪法》规定人人平等,原来的官老爷也由父母成了“公仆”。所以按道理上来说,“刁民”之说也就该随之而无。而偏偏奇怪的是,在一次次的社会主义法律被践踏浪费的同时,刁民之说仿佛更加盛行,也许有的说了出来,也许有的换了名称,但其行为都可称呼为“刁民行为”

刁民在和谐社会是一个很不和谐的事物,如果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大家互相帮助扶持,又怎么会有无赖之说呢?刁民,究竟又是什么原因纵容了刁民的产生?

刁民之刁,在于官员之不法,有官员之不法,必有民心被创,即有民心被创伤,忍无可忍之时自然也就有刁民之以身殉法,以刁民之刁行挑战官员之横行,自然也就无可厚非。

刁民之刁,在于公仆之失职,即为公仆,自然该为公共社会谋福利,公仆荒废份内之事,也就自有刁民为自己的权利而奋争。

刁民之刁,在于法律被蔑视 本用来保护一国子民的法律却成为了某些人或者一部分人谋利的工具,剥夺了大部分人公平享受法律规定的权利之时,那么人民又如何不刁?

刁民之刁,在于法律有失公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从中国有了《宪法》的时候,人民的权利,身份,地位就被严格的划在了一个水平线上,无论你是领导,工人,农民,官员,在法律的面前只是一个合法的公民而没有特殊的地位,而现行的种种特权却严重的把人划分了三六九等,而追求平等,自由,权利民主的人自然而然的就变成了追逐利益的刁民。

刁民是聪明的,他们有着聪明的头脑或者一种执着的精神,他们善于利用自己的头脑或者条件来做有理的抗争,虽然刁民不一定是胜利的,但刁民的行为却在某一方面得大了大部分群众的肯定和支持。

刁民是勇敢的,刁民所做的事情一般是市民做不出来的,为了一点不起眼的事情,或者为了一口气,他们敢下本钱或者生命,所以说刁民在斗争中不会被威胁

刁民也是自私的,大部分的刁民都是为了一己自欲而放肆任为,完全一副“豁出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的无赖行径。因为一人或者少数几个人闹的全城不得安宁。

刁民都是没有公德心的,他们的行为看似伟大其实只是为了一口气,一个面子甚至一个名,并没有好象为了大部分人如何抗争,只是刁民在行动的时候需要大多数人的声援和支持,所以刁民在过程中一般都会体现的如何如何伟大,其实只是为了得到别人的支持。

刁民是把利益看的比生命都重要的,无论这利益是钱还是名,刁民都会在得到满足后抛下支持的人独自在背后去数着钱,看着自己的名字偷摸的乐,而后面只留下一群傻忽忽的人在外面乱喊乱叫。

我说中国需要刁民之崛起,因为刁民可以促进中国民主化进程,给贪赃枉法之辈以警钟

刁民之聪明可以弥补法律之漏洞,刁民善于利用各种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来进行自身的最大利益化斗争,并可给后来者做一榜样。

刁民之勇气可以领导者以警惕,刁民用自己的勇气,可以利用自己的合法权益来抗争领导者的专政独裁



自古刁民,都是官员,民众瞩目的对象。官员以刁民为痛,民众却以刁民为榜样,邓小平曾经说过--好的制度让坏人变成好人,坏的制度让好人变成坏人。所以来说刁民并非是无理放刁,刁民的刁在于政策的疏漏侵犯了民众的权利,而并不是真的所谓“国民素质低”或者“穷山恶水,教育不通”等原因,而在于“官员的素质低,官员的从业道德缺失。法律的保护失利”等造成。



两会温总理答记者问,提到腐败已经是重中之重,打击腐败绝不手软,我国目前的建设目标是建设和谐社会,所有的一切都需要刁民的奋力,只有民众可以自觉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反抗不合理的事情才可以更快更好的将一切不和谐的事物呈现出来,并加以根治。



今年的钉子户,打假的王海等都可以称为刁民的代表,当然也是某一部分团体的切齿之痛。但只有这样的刁民才可以更快更好的将本不该发生的恶劣事件最大的程度爆发出来,引起群众的关注,领导的治疗。



所以我说,刁民是一个和谐社会不该有的事物,有了刁民就意味着还在某一地方并不和谐,需要我们继续努力,以尽快的步入我们的和谐社会。

刁民的崛起,代表法律的进步,人民法律意识的进步,民主的进步,人民对民主权利认识的进步。

中国,需要刁民之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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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原创》《惶论“刁民”》--中国需要“刁民”之崛起
1楼  2007-07-26 16:22:43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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