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位好朋友,她找的男朋友是一位已婚而且有个8岁男孩的男人,这位女孩为了给这个男人和男朋友的儿子幸福,未婚就这样做。在孩子上学的时候,她经常早上起来给小孩和家里的爷爷奶奶买早点,然后送小孩上学,下班后接小孩放学,放学的路上给孩子买他喜欢吃的汉堡包或其他吃的,回家吃过晚饭后,给小孩辅导功课。在她周末休息的时候,抽出一天的时间陪孩子去玩,有时带小孩去动物园,有时带他去海洋馆,还有时他们去自然博物馆或科技馆或者去图书大厦等等好玩的地方。当孩子放暑假的时候,她现在早上买早点,下班还是买好吃的汉堡包或者水果,吃过晚饭,她经常带孩子去楼下或小区的空地去玩球,一玩就是1个半小时,他们经常累的汗流浃背地回家。当孩子需要有些学校规定的书本练习册,这个女孩就骑车跑遍各个图书馆去买回家;当孩子对哪部动画片或书感兴趣的时候,她不辞辛苦给孩子买;当孩子需要有一套新的衣服,她就去大的儿童服装店去购买,孩子的身材比较胖,往往很难一下子买到合适的,她跑遍很多地方给孩子才买到合适的衣服。
其实她长的很漂亮,眼睛大大的,这个小孩的年龄才比她小18岁。她为和这个男朋友丢掉过去的工作,背着家人(她没有告诉她的家人:自己男朋友有孩子,而且这个孩子是由她这样付出的,她怕她的家人为她担心,或怕家人知道不忍心看着自己唯一的女儿这样去给别人的孩子打理这一切,因为这很累)。
当你知道我这位朋友这样做到了,你有何评价呢?如果你是女孩,你爱他,会在乎她有过婚史和孩子吗?你会认为她傻吗??


真的爱了,会不顾一切,但一定记得要看他是否真正值得你去爱,如果值得,做这些可能算不上什么,如果不值得,那也就什么都不用说了!
离婚有过孩子并不是一个人的过错!

我看不起.
1.背着家人,说明对家人没有充分尊重.
2.如果那个男人爱她,为什么不结婚?呵呵~一个免费的保姆+情人是吗?
3.她这样做是作践自己.
4.爱,这个字很高调~谁都能说.但不能以爱的名义侮辱自己和家人.可以犯错,不能犯贱...

尤其是一个女人~重要的是学会爱.
先自爱,才能爱人;继而被人爱.
这个社会说穿了,对性别还是有歧视.女人是天生的弱者,但不意味不能自强...

看不起,小薇安说的对!
那男的要珍惜她,她就值得,可她如此付出能得到什么!?就连家人的祝福,都没有。不幸福的爱,不被祝福!
她那不叫爱,叫贱!做人失去了原有的尊严,和独立的人格,为别人而活,为别人奔波,失去自我的人,没有资格谈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