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小很小的时候,我学会了爱人。
第一个人:外婆。因为她慈祥和蔼。
第二个人:小姨。因为她美丽聪慧,给我做富家小姐的憧憬。
第三个人:小舅。因为他让我在糖果的诱惑下认了十二个数字。
第四个人:姐姐。因为她为了我而放弃了校园生活。
第五个人:妈妈。因为她给我的梦想插上了翅膀。
第六个人:爸爸。因为他支持妈妈对我的成全。
第七个人:弟弟。没有理由。
……
第N个人:小学五年级老师。因为他培养了我的自信与骄傲。
第N+1个人:我的初中语文老师。因为他让我有了崇高的理想并相信自己的理想能实现。
第N+2个人:一个男孩。因为他让我认识了爱情。
就这样,我长到了二十多岁,爱了无数的人。
我从不认为这有什么错,事实上我也没错。然而,我还是错了!
我忽视了自己!
我不爱自己。
我以为自己是让别人爱的,自己没有必要亲自劳神费心。
所以,在物质上,我从不对自己说,我喜欢什么,我想要什么:在精神上,我觉得自己不漂亮不苗条,常觉得自己是愚蠢的。
我不爱自己。
我不爱自己。
所以,我惩罚了我自己。
我受了伤,不轻。
我幻想它很轻。可是我老想哭。
我想爱自己了。
可是我不爱我身上的创伤。
啊!
上帝啊!
我还是不能爱自己么?